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电话(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现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由宁波市政府主管。

根据浙编【2010】7号文件精神,  一、在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保留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牌子。

管委会为宁波市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与宁波市政府工作部门相同,其主要负责人可按正厅级干部配备。

  二、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宁波市政府授权,负责新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受慈溪市政府委托管理新区范围内的乡镇、街道。

管委会的内设机构按照精干、高效的的原则规范设置,所需人员编制由宁波市内部调剂解决。

根据甬政办发【2010】196号文件精神,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宁波杭州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在所辖区域范围内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社会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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