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事故调查)

导读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三)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向派出调查组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若调查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具体注明。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时间不计入上述调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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