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会计科目的含义(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明细)

导读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1。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应于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拨付材料、交付安装设备时,按照实际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1。

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应于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拨付材料、交付安装设备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拨交付材料和设备的实际成本,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2.企业自营的基建工程,应当按照发生的与基建项目有关的费用、成本、税金等,包括:领用的工程物资,领用的企业存货及其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项目人员工资、福利费,辅助生产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的净损失,工程物资在建设期间的盘盈盘亏毁损,试生产发生的净费用等,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如上所述,企业发生的各种费用是否能够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取决发生的费用是否属于该项目直接有关的费用。

所以说,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一般不能结转计入在建工程,无论企业在建设期间是否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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