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处长的领导下,负责人事科的全面工作,负责人事科各项工作的落实、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保证人事科各岗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2)负责配合人事处其他科室开展工作;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有关信息通达给学校有关单位、部门和处内有关科室;(3)负责制定人事科工作制度,负责人事管理方面的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并对人事科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4)负责制定人事科学年、学期、月度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
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处理情况;(5)负责人事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维护,及时向相关科室提供人员变动情况信息;(6)负责学校各单位、部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暨人员编制工作;(7)负责协助领导做好非教科研岗人员及科级干部的聘任工作;(8)负责教职工年终考核、奖惩及善后工作;(9)负责科级干部及全体非教学科研人员的培训工作;(10)负责人事调配工作。
审查调入和转出档案是否完整,调转行政工资关系,封转档案;(11)负责新进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12)负责工人技术等级确认、技师评聘工作;(13)负责教职工的工作证办理工作;(14)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审核达到离退休年龄人员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
提出离退休人员报告,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校有关单位、部门和处内有关科室;(15)负责对出国人员进行政审和有关信息审核;(16)负责如实、认真、有据可依地出具需要公证人员的证明材料;(17)负责开具工龄、工作经历、职工政审的有关证明,对教职工更改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情况。
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18)负责每年教龄满30年的教工核实工作;(19)负责京外调干指标的申报工作,及京外调干人员和随迁家属的材料汇集、起草、上报工作,并协助进行京外调干人员和随迁家属的落户工作;(20)负责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两地分居有关材料的汇集、行文、申报工作;(21)负责制定印章使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负责印章的保管;(22)负责定期组织职工填写履历表并审查归档;(23)负责人事处各类统计报表报送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人事科各类报表的统计工作;(24)负责定期编制、更新全校教职工花名册;(25)负责人事处处发文管理工作;(26)负责人事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27)负责人事年鉴和大事记的汇编、上报工作;(28)协助人事档案室做好档案整理工作;(29)耐心、细致地做好咨询、解答工作,体现服务意识;(30)及时进行有关文件、报告收发管理和各种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3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