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学校可强退学生(什么情况小学被学校退学)

导读 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什么情况小学被学校退学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感兴趣...

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什么情况小学被学校退学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感兴趣的话可以,认真的查阅一下下面的内容哦。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6、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7、如果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也可以办理退学手续。

二、退学相关流程:

1、家长写申请,带学生本人、户口、身份证一同面见班主任。班主任问清原因、做好记录,查验、核对户口、家长身份证准确无误后,在离校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2、年级部主任询问情况,做好记录,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3、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逐一做好记录,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4、校长审请材料、问明原因,记录完毕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给予签字批准。

5、财务处见校长批准的循环单后,为准备离校学生核算应退费用,报校长批准后给予清退。

6、政教处宿管科长依据审核完全的循环单办理退宿手续并在循环单上签字认可。

7、政教处保卫科长查验离校手续齐全后,收回申请,胸卡,查验离校学生没夹带学校财产、物品后,在循环单上签字认可,开出门证放行,循环单、申请、胸卡上交政教处主任办存档。

8、政教处依据保卫科收回的审批完备的申请、循环单为退学或转学学生提取档案,办理学籍手续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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