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才市场开放时间(长春人才市场)

导读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联系电话是0431-88781533,具体的地址位于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4楼办事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联系电话是0431-88781533,具体的地址位于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4楼办事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座四楼2号窗口)。

该人才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6月27日,是隶属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局级人才交流机构。

该中心主要负责档案业务,如档案邮寄业务(仅限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生由学校将档案邮寄至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内高校毕业生,需学校指派专人将档案送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不允许自带)。

扩展资料:一、长春人才服务中心接收流动人员档案程序:个人委托存档。

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原件、就业手续(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转正定级)。

档案通过机要转递到人才中心后,持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办理补录手续,并填写《长春市人才中心个人存档情况登记表》,并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办理存档手续。

2、单位委托存档。

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委托存档介绍信、单位与委托存档人员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到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开户后将员工档案审核后,符合存档条件的统一存放在帐户内。

二、长春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程序: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已满的,要办理完转正定级后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档案跨地区调转的,符合条件的需办理转正定级及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3、开具《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密封盖章后通过机要邮寄或由办理调转人员转递。

4、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及时将“档案回执”寄回原档案管理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人才网-联系我们(档案业务)。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