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单位,首先由美国社会学家佩里提出的,为适应现代城市因机动交通发展而带来的规划结构的变化,改变过去住宅区结构从属于道路划分为方格状而提出的一种新的居住区规划理论。
20世纪 20年代流行于欧美各国,它针对当时城市道路上机动交通日益增长,车祸经常发生,严重威胁老弱及儿童穿越街道,以及交叉口过多和住宅朝向不好等问题,要求在较大范围内统一规划居住区,使每一个“邻里单位”成为组成居住的“细胞”,并把居住区的安静、朝向、卫生和安全置于重要位置。
在邻里单位内设置小学和一些为居民服务的日常使用的公共建筑及设施,并以此控制和推算邻里单位的人口及用地规模。
为防止外部交通穿越,对内部及外部道路有一定分工。
住宅建筑的布置亦较多地考虑朝向及间距,该理论对 30年代欧美的居住区规划影响颇大,在当前国内外城市规划中仍被广泛应用。
1929年美国人科拉伦斯.佩里(Clarence Perry)创建了“邻里单元”(Neighbourhood Unit)理论。
邻里单元理论包括6个要点:根据学校确定邻里的规模;过境交通大道布置在四周形成边界;邻里公共空间;邻里中央位置布置公共设施;交通枢纽地带集中布置邻里商业服务;不与外部衔接的内部道路系统。
C·A·佩里于1929年提出的邻里单位理论,其目的是要在汽车交通开始发达的条件下,创造一个适合于居民生活的、舒适安全的和设施完善的居住社区环境。
他认为,邻里单位就是“一个组织家庭生活的社区的计划”,因此这个计划不仅要包括住房,包括它们的环境,而且还要有相应的公共设施,这些设施至少要包括一所小学、零售商店和娱乐设施等。
他同时认为,在当时快速汽车交通的时代,环境中的最重要问题是街道的安全,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建设道路系统来减少行人和汽车的交织和冲突,并且将汽车交通完全地安排在居住区之外。
根据C·A·佩里的论述,邻里单位由六个原则组成: (1)规模:一个居住单位的开发应当提供满足一所小学的服务人口所需要的住房,它的实际的面积则由它的人口密度所决定。
(2)边界:邻里单位应当以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为边界,这些道路应当足够宽以满足交通通行的需要,避免汽车从居住单位内穿越。
(3)开放空间:应当提供小公园和娱乐空间的系统,它们被计划用来满足特定邻里的需要。
(4)机构用地:学校和其他机构的服务范围应当对应于邻里单位的界限,它们应该适当地围绕着一个中心或公地进行成组布置。
(5)地方商业:与服务人口相适应的一个或更多的商业区应当布置在邻里单位的周边,最好是处于交通的交叉处或与临近相邻邻里的商业设施共同组成商业区。
(6)内部道路系统:邻里单位应当提供特别的街道系统,第一条道路都要与它可能承载的交通量相适应,整个街道网要设计得便于单位内的运行同时又能阻止过境交通的使用。
根据这些原则,佩里建立了一个整体的邻里单位概念,并且给出了图解。
邻里单位的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
其中以美国新泽西州的新城雷德朋最为著名。
雷德朋的设计(1928年)针对1920年代不断上升的汽车拥有量和行人/汽车交通事故数量,提出了“大街坊”的概念。
就是以城市中的主要交通干道为边界来划定生活居住区的范围,形成一个安全的、有序的、宽敞的和拥有较多花园用地的居住环境。
由若干栋住宅围成一个花园,住宅面对着这个花园和步行道,背对着尽端式的汽车路,这些汽车道连接着居住区外的交通性干道。
在每一个大街坊中都有一个小学校和游戏场地。
每个大街坊中,有完整的步行系统,与汽车交通完全分离,这种人行交通与汽车交通完全分离的做法,通常被称作“雷德朋原则”。